《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发布
发布时间:2018-09-28 点击数:1176
京津冀及周边绿化工程或将受影响
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的绿化工程可能要迎来“停工潮”了。
日前,《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发布。为治理秋冬季节的大气污染,今年10月1日至明年3月31日之间,该方案将对多个产业实行限能限产。事实上,园林绿化行业被直接限制的可能性其实很小,但与之相关的源头行业限产以及对城市扬尘的综合治理,很可能影响相关绿化工程的进度与工期。
该方案明确,要求各地在9月底前明确具体完成错峰生产方案制定工作,要将错峰生产方案细化到企业生产线、工序和设备,企业错峰生产的基准产能以2018年9月产能计。
多个行业将受影响
今年的治理工作,目标是从10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5%左右,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同比减少5%左右。
实施范围包含北京,天津,河北省石家庄、唐山、邯郸、邢台、保定、沧州、廊坊、衡水市,山西省太原、阳泉、长治、晋城市,山东省济南、淄博、济宁、德州、聊城、滨州、菏泽市,河南省郑州、开封、安阳、鹤壁、新乡、焦作、濮阳市(以下简称“2+26”城市,含河北省雄安新区、辛集市、定州市,河南省济源市)。
方案要求,钢铁、焦化、铸造行业实施部分错峰生产。天津、石家庄、唐山、邯郸、邢台、安阳等重点城市,采暖季钢铁产能限产50%;其他城市限产比例不得低于30%。
建材行业实施全面错峰生产。加大建材行业错峰生产力度,水泥(不含粉磨站)、砖瓦、陶瓷、玻璃棉、岩棉、矿物棉、防水建筑材料、石膏板等建材行业,除符合差别化错峰生产条件的,采暖季全部实施停产,水泥粉磨站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应实施停产。玻璃企业在黄色及以上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要采取停产保炉等方式限产。水泥等行业承担居民供暖、协同处置城市垃圾或危险废物等保民生任务的,要根据承担任务量核定最大允许生产负荷,在2018年9月底前报地市级人民政府备案。
加强扬尘综合治理
今年,各地将严格降尘考核,各城市平均降尘量不得高于每月每平方公里9吨。自2018年10月起,生态环境部将每月向社会公布各城市降尘监测结果,各省(市)每月则将公布区县降尘监测结果。
该方案对施工和道路扬尘监管做出了严格规定。2018年10月底前,各城市建立施工工地动态管理清单。建筑工地要做到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
各地5000平方米及以上土石方建筑工地全部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并与当地有关主管部门联网。各类长距离的市政、公路、水利等线性工程,实行分段施工。
各地要将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纳入“文明施工”管理范畴,建立扬尘控制责任制度,扬尘治理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将扬尘管理不到位的不良信息纳入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体系,情节严重的,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对渣土车辆未做到密闭运输的,一经查处按上限处罚并取消渣土运输资格。
同时,各地将大力推进道路清扫保洁机械化作业,提高道路机械化清扫率,到2018年12月底,城市建成区达到90%左右,县城达到70%以上。
采暖季期间(2018年11月15日至2019年3月15日),各地要加大施工工地管控力度,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改善需求,制定土石方作业、房屋拆迁施工等停产停工方案,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可能造成扬尘的园林绿化工程要注意了,无论是我们经常遇到的植物材料、渣土、建筑垃圾的运输,还是施工过程中土方开挖、物料堆积、地形改造导致的扬尘,都要尽量控制在最低水平。否则,罚款是小事,被迫停工或上了“黑名单”就麻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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