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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35 条”保驾护航民营经济

发布时间:2018-11-16 点击数:1063

山东“35 条”保驾护航民营经济

本报11月15日讯 近日,省政府出台关于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我省提出了35条含金量十足的政策,助力民营经济发展。其中明确提出,在机构改革中确保社保费现有征收政策稳定,严禁自行对企业历史欠费进行集中清缴。

推进减税降费

严禁自行对企业历史欠社保费进行集中清缴

我省将推进减税降费。开展减税降费专项督查,推动国家出台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等减税降费政策及我省已出台的降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车船税等税收优惠政策全面落地。确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企业,可按照税法有关规定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延期缴纳,最长不超过3个月。结合国家有关要求和企业诉求,平稳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对符合条件的努力稳定就业的参保企业,可通过减费方式返还企业及其职工缴纳的50%失业保险费。对用人单位和职工失业保险缴费比例总和从3%阶段性降至1%的现行政策,2019年4月底到期后继续延续实施。

我省明确,在机构改革中确保社保费现有征收政策稳定,严禁自行对企业历史欠费进行集中清缴。加强涉企收费监督管理,畅通企业举报渠道,完善查处机制,坚决取缔违规收费项目。

降低物流用能成本

三年内逐步取消政府还贷的国省道收费站

我省将降低用地成本。对符合新旧动能转换方向、带动力强的省重点项目,采取省土地计划专项指标或省市县联供方式予以用地保障。对各市确定的优先发展产业且用地集约的工业项目,土地出让底价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70%执行。工业用地可采取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弹性出让等方式供应,采取长期租赁方式供地的,可以调整为出让供地;采取弹性年期出让的,届满符合产业导向的项目,可依法续期;以长期租赁、先租后让、弹性年期出让等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在使用年期内可依法转租、转让或抵押。

降低物流用能成本。三年内逐步取消除高速公路外政府还贷的国省道收费站。延续现有ETC通行费95折优惠政策,推进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持续深化电力体制改革,扩大市场交易电量规模。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天然气用户改“转供”为“直供”,降低用气成本。

支持民营企业创新发展

成功创建国家技术创新中心最高补助3000万元

我省还将支持民营企业创新发展。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倍增计划,建立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增加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批次,到2022年,全省高新技术企业总数在2017年基础上实现倍增。开展瞪羚、独角兽企业培育行动,对认定的瞪羚、独角兽企业,省财政分档给予奖励和融资支持。

支持民营企业牵头实施国家重大科技计划项目,省级科技资金给予配套支持。对成功创建为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的企业,省财政给予每个1000万—3000万元经费支持。

鼓励民营企业拓展国内外市场

新认定的“海外仓”每个最高支持150万元

我省提出,发挥政府采购支持民营企业作用。各级、各部门在满足机构自身运转和提供公共服务基本需求的前提下,预留年度政府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鼓励民营企业拓展国内外市场。自2019年起,省财政对统一组织的“一带一路”国家及新兴市场重点展会的展位费补贴标准提高到80%以上。对面向“一带一路”国家及新兴市场出口投保的出口信用保险保费按50%予以补贴。对省级新认定的“海外仓”每个最高支持150万元。

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鼓励金融机构发行小微企业金融债券

为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我省将支持金融机构发行小微企业贷款资产支持证券,将小微企业贷款基础资产由单户授信100万元及以下放宽至500万元及以下。鼓励金融机构发行小微企业金融债券,增强服务民营和小微企业能力。

健全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对金融机构向小微企业发放的流动资金贷款和技术改造类项目贷款,单户企业贷款余额不超过1000万元,发放贷款(不含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担保贷款)确认为不良部分的,省级风险补偿资金给予合作金融机构贷款本金30%的损失补偿。

营造公平竞争环境

打破各类“卷帘门”“玻璃门”“旋转门”

我省明确,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禁止在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国有土地和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等过程中设置限制或者排斥民营企业的不合理条件。对具备相应行业资质的民营企业,参与政府主导重大建设项目,不得设置初始业绩门槛。打破各类“卷帘门”“玻璃门”“旋转门”,在市场准入、审批许可、经营运行、招投标、军民融合等方面,为民营企业打造公平竞争环境。

拓宽民营资本投资领域。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全面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深化垄断行业、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等领域投融资体制改革,打破行业垄断和市场壁垒,推动上述行业领域加快向社会资本开放,严禁设置排斥性条款或通过设定附加条件变相设置门槛。抓住当前国家加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的有利契机,择优选择一批高速铁路、机场、港口项目开展社会资本投资示范,建立科学合理的投资回报机制,吸引民营资本参与建设运营。

保护企业家人身和财产安全

防范刑事执法介入经济纠纷

我省提出,要加强政府践诺约束,强化责任追究,各级政府不得以换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理由拒绝履行政策承诺和签订的各类合同、协议,坚决杜绝“新官不理旧账”行为。

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人身财产安全。严格规范涉民营企业、民营企业家案件处置法律程序,依法慎用拘留、逮捕和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对产权主体合法权益和正常经营活动的损害及影响。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的界限,防范刑事执法介入经济纠纷。对因政府政策变化、规划调整造成企业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要依法依规进行补偿救济。

妥善解决拖欠民营企业债务问题。依法妥善处理历史形成的政府部门欠账案件,建立涉党政机关执行案件清理会商制度,推动已宣判政府欠账案件落地执行。加强对政府机构失信的治理,每年定期清理政府部门拖欠企业资金问题,分析原因,查清责任,对长期拖欠不还的予以问责。着力化解大企业利用优势地位长期拖欠中小企业款项的行为,对拒不履行还款义务的,纳入信用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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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民营企业渡过资金难关

山东组建100亿元上市公司纾困基金

本报11月15日讯(记者 范俐鑫)11月15日下午,记者从山东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帮助民营企业渡过资金难关,缓解上市公司股东流动性风险,我省正在组建总规模达100亿元的上市公司纾困基金,首期规模约40亿元。

山东国惠、中泰证券联合相关金融机构正在组建上市公司纾困基金,首期规模约40亿元,由债权、股权两类基金组成,其中债权基金主要化解上市公司大股东股票质押风险,股权基金用于上市公司健康发展,也用于通过协议受让、大宗交易受让大股东股份。

中泰证券党委书记、董事长李玮介绍,与全国民营企业情况类似,当前我省民营企业发展也面临着融资难、流动性不足等困难。据了解,今年以来我省126家民营上市公司中也有部分上市公司大股东股票质押出现了平仓风险,有的上市公司出现了债券违约,民营企业面临较大的流动性风险。该基金由中泰证券和山东国惠各出资10亿元,共计20亿元成立母基金,通过对接银行、保险、国有企业和政府平台等资金,设立多个子基金,力争撬动百亿元的资金,帮助有发展前景的民营上市公司纾解股权质押风险,促进企业稳定经营和高质量发展。